第236章 战略忽悠局(第2/4 页)

崛起之第三帝国梗概 大罗罗 463 字 2024-02-18 08:26:13

军参谋长瓦尔特·韦佛的提议下,从30年代初就开始研发的新型四发重型轰炸机,是用来替代著名的J.28H型(就是当年苏联人用来吓唬日本人的“BT快递”BT-1重型轰炸机)四发重型轰炸机的。

根据空军的要求,新式重型轰炸机应当可以携带至少5吨炸弹从德国本土起飞轰炸不列颠岛和法兰西全境!

也就是说,德国空军的新式重型轰炸机有效的作战半径必须高于1000公里。而且为了有效突破英法的防空,新式重型轰炸机还需要拥有夜间航行能力和高空轰炸能力——而对“高空”、“夜航”两项性能要求是为了避免地面火力和敌机拦截。

这和这个时空的德国空军在突破《凡尔赛条约》前所秉承的“轰炸吓阻战略”有关。当时德国陆军兵力薄弱,只能对全面入侵的敌人采取迟滞战略。在这种情况下,德国唯一自卫的办法只有用远程轰炸机对敌方大城市进行狂轰滥炸,以迫使其求和。

当然,这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自卫方法”。不过在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却非常流行。当时意大利将军杜黑提出了“空军制胜论”,认为未来战争会出现陆军困于堑壕防线而靠空军轰炸敌方城市取胜的模式。

而1928年发生在苏日之间的“BT来访事件”,又让各国认识到了战略轰炸的重要性。于是“轰炸吓阻战略”就被德军继续沿用,一直到德国恢复军备。

到了德国恢复军备后的1932年,当时的德国空军觉得J.28性能落后,升级空间也有限,需要研制新型轰炸机以确保继续执行“轰炸吓阻战略”。

于是研发新型重型轰炸机的任务就交给了当时在民用航空领域如日中天的福克公司、容克公司和多尼尔公司。

在1935年到1936年间,福克公司、容克公司和多尼尔公司先后拿出了各自设计的产品,福克公司的福克F.36,容克公司的Ju.89和多尼尔公司的Do.19。

但是其中性能最优的福克F.36却没有出现在此次阅兵之中——这款采用了上单翼、双垂尾、前三点式起落架布局,拥有坚固机身和强大自卫火力,装备4台采用涡轮增压技术的BMW700系列发动机,完全可以应付高空轰炸任务的重型轰炸机其实才是“新型重型轰炸机招标”的真正赢家,得到了最多的订单。

而容克公司和多尼尔公司为了达到空军要求的“高空性能”,选用了性能不是很出众的尤莫公司的液冷式发动机。结果就是让Ju.89和Do.19